(刊於教會公報2006年5月22日~5月28日 2830期)
記得小時候,在馬路上不時會有賣玉蘭花的婦女,頂著豔陽穿梭在危險的車陣中。如此辛苦地工作,想必為了就是要掙些錢以餬口。所以每次遇到賣玉蘭花的婦女,媽媽總是會買個幾串吊在車上。
現在賣玉蘭花的婦女在馬路上似乎以已消聲匿跡,但是卻多了一種「發傳單的人」。當馬路上的車輛因紅燈而停下時,就是這種人工作的最佳時機。不過其結果大家可想而之:「拒絕拿傳單的人多,接受傳單的人少之又少。」
有一次,我搭乘計乘車回學校,在回程中的路上看見了一位發傳單的中年人。當車子停在路上等待紅綠燈時,那位發傳單的中年人走了過來,而我的計乘車司機二話不說,搖下車窗且從他手中接過了傳單,放到自己的車上。那位司機順口跟我說:「拿他的傳單可以幫助他,這個工作辛苦很辛苦的!」我深深地對他的話感到認同,但心想:「必竟有這種想法的人,是少數。」
從小受基督徒父母的影響,在生活周遭看到需要幫助的人,都會存著一顆憐憫的心,向他們伸出援手,就如同這些在馬路上辛苦掙錢的人們。想一想,若是他們所發的不是「傳單」,而是「鈔票」?那麼,是否所有的駕駛人都會迫不急待地接下它們?
其實,我們都應該打從心裡為這個社會慶幸,因為有這樣的人肯作做這樣的工作,不像有些人沒錢就去偷、去搶,不是嗎?
新聞媒体三不五時,就會報導一些需要被幫助的人,而社會大眾也經常是一窩蜂的就捐款無數。乍看之下似乎這個社會處處充滿著愛心,但是,其他那些沒有機會被媒体報導出來的人們又該如何呢?
聖經上說:「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,不可推辭,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。」(箴言三章27節)我們的愛心,不需跟著社會的潮流走;是伴隨在日常生活中的一點一滴的小事上;就像是面對這群發傳單的人一樣。
當我們知道,接受人們眼中的無用的垃圾(傳單),把它們成為自己的垃圾,其實就是在幫助對方,減輕他們的負擔。這不就如同聖經上所教導我們的:「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,如此,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。」(加拉太書六章2節)嗎?
一個小小的基督徒,如何傳福音去影響這個莫大的社會呢?不如從日常生活中,舉手之勞的愛心做起吧!對我們自己來說,一個不痛不養的舉動,別人可能因此而受惠。願我們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